一、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級所有農村戶籍的學生和縣鎮非農學生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對象資格認證
1.填寫《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并提供戶籍復印件等相關證明。
2.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需提供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等材料認定。
3.學生在校期間觸犯國家法律、嚴重違反學校校規校紀等其他原因學校認定不能資助者。
三、助學金資助標準
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由財政統一發放,用于學生生活費用的開支,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除寒暑假除外,每年累計資助10個月,每月200元)。
四、評審機構與評審原則
1.校長負責學校資助中心領導全校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工作。
2.各系成立助學金評審小組評審本系受助學生。
3.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4.國家助學金按學期申請和評審。
五、中職國家助學金實施程序
(一)政策宣傳和申請工作
每年招生過程中及新生開學后,學校對新生進行中職國家助學金的宣傳工作,使學生和家長了解國家資助政策,包括什么條件的學生符合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是多少,需要提供什么樣的證明材料等內容。
(二)學生開學后,可填寫《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并附帶相關證明材料交各系。
(三)助學金評審工作
1.上級資助管理部門下達資助指標后,學校資助中心按各系人數比例將名額分配到各系。
2.由各系助學金評審小組對申請受助的學生進行評審,并由班級民主評議后確定,并上報學校資助中心。
3.學校資助中心對各系評選的資助名單進行審定,并將資助名單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無異議后報上級部門審批。
(四)助學金發放工作
學校為每位受助學生辦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資助卡,由學生本人簽字領取,學校在規定的日期將受助學生名單、資助卡號等相關正確信息在資助系統中進行維護,提交后由上級資助管理部門統一將助學金打到學生資助卡里。國家資助資金不經過學校和任何中間人,辦卡和發放過程中不得向學生收取卡費、押金等費用。
助學金評審流程:
資助政策宣傳→學生申請并填寫申請表→各系評審小組對申請受助學生進行評議→學校資助中心對各系推薦名單進行審定→確定受助學生名單并公示→上報市資助中心審批
山東省濰坊商業學校
2016.10.13